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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转发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超声检查、综合诊查、康复、精神治疗、麻醉、血液系统、美容整形、 物理治疗等 8 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

2026-03-01 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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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病友: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《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》精神,根据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相关要求,现公布超声检查、综合诊查、康复、精神治疗、麻醉、血液系统、美容整形、物理治疗等 8 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,现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相关通知,该通知自 2026年3月20日起执行,具体内容详见附件:

浙医保发〔2025〕33号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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